法例与执法 | ![]() |
要预防交通意外,并创造更安全的驾驶环境,关键在于适时並有效地引入配合香港现况的交通安全法规和政策。
在各持份者共同努力下,香港交通意外死亡人数正在下降。于2010年,香港人口约有七百万,交通意外死亡人数跌至117人,是1955年以来最低。然而我们并未就此松懈,当不断与社区紧密合作,继续提高道路安全意识。
立法会于2010年通过《2010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由2010年12月17日起实施,以减低酒后驾驶以及危险驾驶两项道路上的主要威胁。新法例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 | 引入三级递推的刑罚制度,酒精超标越多,停牌期越长。 |
(二) |
增订「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的罪行,被定罪者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七年。初犯者会被停牌最少两年,重犯者会被停牌至少五年,記十分违例驾驶计分,並强制性重修驾驶改进课程。 |
(三) |
如司机犯及任何危险驾驶罪行时,其体内酒精浓度达第三级,或其血液或尿液含有任何分量的指名违禁药物(即海洛因、氯胺酮、「冰(毒)」、大麻、可卡因或「摇头丸」),会视作「犯罪情况特别严重」,有关罪行的最高罚款额、最高监禁期及最短停牌期各增加50%。 |
(四) |
司机如再次被裁定触犯严重的驾驶罪行(即违例驾驶计分为十分的罪行),不论再次定罪与初次定罪是否涉及相同的罪行,除非法庭基于特别理由,否则停牌期于监禁期结束后才执行。 |
涉及酒后驾驶的交通意外持续减少,成绩斐然。于2010年,共有214名司机因酒后驾驶发生交通意外被捕,相比2008年,即随机呼气测试引入前共拘捕701名司机减少69%。一连串数字证明严厉执法、高调宣传和教育活动,能有效地提升香港道路安全。
主要政策和工具
香港警务处自1993年引入「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协助警务人员制定交通执法的缓急先后顺序,从而提高道路安全状况。执行「灵活执行交通法例政策」及交通意外时所得的数据会定期进行分析,以制定未来策略及方针。
去年发生的114起致命交通意外中,91起(80%)涉及公共服务车辆及载货车辆。警方在全港进行代号为Kickstarter的行动,定期加强检控,务求提高公共服务车辆(专营公共巴士、公共小巴和的士)驾驶员的道路安全意识,减少交通意外。
此外,自2008年11月推行的「公共小巴道路安全驾驶计划」,致力提醒公共小巴司机采取高水平的安全驾驶标准。乘客可通过二十四小时警方热线,即时通报司机超速或不良驾驶行为。2010年警方共收到204起投诉,95位涉嫌违反道路安全条例或不小心驾驶的司机被发传票或被警方口头警告。
驾驶单车人士被起诉的案件有9,227起,较2009年增加32%。近年单车日趋普及,无论在单车道上或道路上的活动亦逐渐增加,导致牵涉单车的交通意外亦相应上升。代号Operation Goldensun的单车行车安全行动会继续针对驾驶单车人士(尤其职业驾驶者),希望通过教育、宣传和执法,提升驾驶单车人士的道路安全意识。
除了每日进行交通執法之外,警方也致力于打击不系安全带及非法赛车等全港关注的问题,採取代号为Outranger和Fossington的全港性行动。而全港各区设置的「侦察车速数码摄影机」及「冲红灯数码摄影机」数目亦有所增加。结果,因超速及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引发的意外数字,由2009年的120起和213起,分别下降至2010年的62起(-48%)和206起(-3%)。
行人仍然是交通意外中最多伤亡的组别,占2010年交通意外总死亡人数的59%。为此,警方会继续针对胡乱过马路及其他妄顾交通条例的行人进行严厉监控。警方以往大多以口头警告处理违例长者,但自2009年起已采取严厉执法。2010年监控行人的个案共23,722起,较2009年上升了14%。然而,长者行人这组别的死亡人数仍然由2009年的42起上升至2010年的48起,升幅达14%。在严厉执法的同时,议会承诺会加强对长者行人安全的宣传教育。
药后驾驶于 2010 年有上升趋势,除了支持《2010年道路交通(修订)条例》,把司机体內含有订明违禁药物视为犯罪情节严重之外,本议会仍会继续协助政府制定最新打击药驾的新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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